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44号)精神,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结合上学期末上报风险台帐情况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并将结合自查自纠报告对各高校进行新一轮实验室安全检查。为了迎接检查、检验我校目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2019年10月下旬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