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安全通知公告>>正文
· 实验室安全培训专项会议通知
· 2023年辽宁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
·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23年度本科高校...
·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
·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3-05-16 10:03     (点击: )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消除校园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教通[2023]108号)的相关部署,现就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专项行动目标

“大排查”:通过拉网式、起底式、全覆盖、无死角的深入排查,彻底把底数摸清,切实把隐患找准。

“大起底”:坚持实事求是,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怕揭短亮丑,既报喜、更报

忧。

“大整治”:以消除隐患、解决问题、防范事故为根本目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管理、项目推进、精准问责,狠抓整

改、跟踪问效、一盯到底。

二、重点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校园安全的7个方面、52项观测点展开,实验室安全为其中之一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包括5项观测指标。

1.实验室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2.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存储场所等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本次检查所指“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实验室用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制冷系统中蒸发器、冷凝器等。

3.实验室装修是否使用大量易燃材料,操作台是否选用合格的防火、耐腐蚀材料,是否在室内存放大量易燃物品,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现象。

4.实验室是否存在封堵安全门、在走廊等公共区域摆放仪器物品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现象。实验楼内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主要逃生路径是否有足够的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功能是否正常。

5.气体钢瓶是否放置在长时排风且带报警探头的气瓶柜内,未放置在气瓶柜内的气体钢瓶是否采取保护链固定、套防撞胶圈等防倾倒、防碰撞的保护措施。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积极压实责任和安排布置,扎实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分管的班子成员要深入实验室检查督查,各实验室要认真开展排查整改,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

2.本次专项行动所涉及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于5月19日前完成。各相关单位要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对照《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主要观测指标》(附表1)逐条过关筛查,做到全部要素无遗漏、所有点位无死角。请于5月19日17:0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附表2)报送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机关楼303室)(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本次专项整治任务应于6月底前完成。各相关单位对于排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资金投入大、短期确难完成的,要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提高处置效率,确保整改质量。在尚未完成整改之前,要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请于6月20日17:00前将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机关楼303室)(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关闭窗口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编:110168    邮箱:zcc@sjzu.edu.cn    电话:2469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