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处室: 现将《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执行。 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辽机管[2019]4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196号)要求和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我校资产情况,为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奠定坚实基础,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现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彻底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二、清查范围 (一)清查范围 1.全校机关党政部门、教学单位、直属单位和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学校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不列入此清查范围。 2.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具体体现为“在建工程”。 (二)清查汇总软件 资产清查汇总软件为:2019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填报系统(以下称“填报系统”)。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先利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校内清查,由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处)等有关部门汇总后,通过填报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三、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资产、财务的校领导任副组长,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纪律检查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对外联络与合作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图书馆和网络信息化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确保资产清查结果数据真实、可靠,保质保量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沈阳建筑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详见附件一。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分为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清查。 1.清查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 2.工作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本单位自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接收邮箱674435379@qq.com。报送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和附件三,此部分材料只接收电子版。11月20日前,学校将材料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3.工作内容及标准: (1)工作内容:盘盈、盘亏情况。 (2)工作要求:数据真实、准确,按要求时间报送完毕。 (二)学校资产盘点、核查。 1.清查基准日:2020年3月1日。 2.工作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本单位(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并于6月16日报送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四和附件五,此部分材料只接收纸质版。2020年6月30日前,学校完成资产全面清查工作。 3.工作内容及标准: (1)工作内容:资产盘点、核查,资产处置; (2)工作标准:盘点全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物、账目、人员是否一致;目标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人”为在岗在编在册、“物”为实际存在、“账”能体现学校资产真实情况,最终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人物账真实、一致。 (3)目标:学校资产数据真实、及时动态;配置科学、利用率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并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及文件学习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理清实物与领用人关系,领用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工,资产处置手续齐全,处置程序规范,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弄虚作假,要真正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于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2.仪器设备清查报表一 3.家具清查报表一 4.仪器设备清查报表二 5.家具清查报表二 沈阳建筑大学 2019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