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防疫期间总体要求,为了确保实验室及广大师生人身安全,近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对我校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了全面的巡视、检查。绝大部分实验室都能按照要求进行封闭管理,有的实验室在严格遵守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正在积极进行整改,现将巡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1、个别实验室走廊存放杂物;
2、个别实验室内无任何人员、设备未启动,但室门敞开;
3、1间实验室内设备启动,但无任何人员,气瓶无固定装置。
办公室已与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管理建议。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及学生返校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倍加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如出现必须启用实验室等情况,请各相关单位负起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审批、及时报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 雷 13700056996(69291)
张海波 15940164967(69252)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