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特急)(辽教办电〔2019〕19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经与各使用单位核实,现将我校第二阶段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20年3月1日)的盘盈、盘亏资产明细公示如下:
一、固定资产盘盈
固定资产盘盈:无。
二、固定资产盘亏
固定资产损失81台(套),账目原值1677123.00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3月10日-3月16日。凡对上述资产盘盈、损失事项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9:00—11:00,14:00—16:00。(休息日除外)
联系人:李荣彬 联系电话:24692471
附件一: 国有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情况表
沈阳建筑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