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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初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8-25 10:47     (点击: )

学校各相关单位: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加强本学期学生返校前及返校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工作学习,请各单位及人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力做好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措施,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前
   1、各实验室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各单位的所有实验室要做好停止实验和关门期间的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等工作,要保证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均处于安全管控状态。
   2、强化学生返校前实验室的安全防控。做好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巡检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
   3、对必须提前开展实验和维持运行的实验室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各单位应安排好实验值班人员,制定实验人员排班表,明确实验人员与工作时间。同时按照“一院一清单”、“一室一清单”的要求,如实填报学生返校前需开展的实验和不能关门的实验室工作情况,并逐一核实,确保无遗漏、无隐瞒、无错误。各单位将核实后的情况汇总形成本单位《开学前学院实验室工作情况调查表》(附件)存档备查。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人员密度。非特殊情况,原则上禁止多人在实验室聚集,禁止开展未经允许的实验,禁止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二、学生返校后
   1、严格落实准入制,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按照学校“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要求,同步延迟实验室的开启使用,避免聚集性感染和交叉感染。
   2、要求每日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原则,定期进行实验室消毒。并做好消毒人员、时间记录。原则上每天至少做一次消毒。
   3、严格做好体温监测,体温正常的师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且无发热(体温在37.2°以下)、咳嗽等症状的师生,经学院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各实验室建立日志记录备查,日志内容应包括具体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实验参加人员、有无异常情况等。
   4、各实验室应按照疫情防控指导原则,合理安排每次进入实验室的人数,原则上人员之间应保持不少于1米间隔,进出实验室应组织有序并保持间隔。同时配备相应防护设施设备,保持室内通风,定期清洁消毒,科学规范地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
   5、请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在做好以上安全工作的同时,对于有特殊安全需求(危险品、实验动物、仪器设备等管理)的实验场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严格规范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辐射装置的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废弃物、废液等存放管理、处置工作。
   三、重点要求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沈建保字〔2016〕243号)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状》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
   2、各相关单位在加强学生返校后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做好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学院允许禁止私自在实验区逗留。
   3、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对实验区进行检查。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办公室向学校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冯  雷:13700056996(69291)
张海波:15940164967(69252)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0年8月25日


附件【开学前学院实验室工作情况调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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